只有金管会一个监理机关,但金融创新未来会发生在不同的领域,这考验不同部会发生冲撞之后如何协调。
本文来自立法委员余宛如 Facebook 贴文 ,INSIDE 获同意转载
感谢在大家的支持下,让这部我从起草、提案推动多时的《金融科技发展与创新实验条例》正式三读通过,这是全球第 1 部监理沙盒专法,成为英国、新加坡、澳洲、香港之后,全球第 5 个实施金融实验沙盒的国家,也是第一个实行沙盒的成文法国家。
这部专法的通过,代表了三个重要的意义。
第一,一个社会能够有成功的创新,都是来自新的业者。
过去因为法规僵固跟不上时代,限制了创新,这部专法三读通过,象征政府到机关对创新的支持,期许透过金融科技的创新金融产业,为普惠金融带来更多福祉,同时增加产业的竞争力。
第二,还有很多不同的领域,都需要创新沙盒。
包括无人载具、旅游新创等,这都是我关注的焦点。创新也都是跨领域、跨产业,这部专法的通过,会打破过去的疆界,也是为其他领域新兴产业的修法提供一个应用方针。我们鼓励更多的沙盒能够尽快出现,让新兴技术与商业模式有机会在发芽生根。
第三,要做到金融创新,沙盒只是开始的一小步,未来还有很多挑战。
只有金管会一个监理机关,但金融创新未来会发生在不同的领域,这考验不同部会发生冲撞之后如何协调。同时,主管机关金管会的专责人力不足,在明定战略之后,怎么给予金管会足够的专责人力资源,其他重要的挑战还包括,如何确保审核机制及公平性、和现存业者的竞争公平性、加密数位货币的发展等,都需要一步步完善。
附注:版金融监理沙盒小档案(立法委员余宛如办公室提供)
- 法令生效: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
- 主管机关:金管会
- 适用对象:金融业者、非金融业者
- 审查方式:由主管机关召开审查会议
- 审查条件:审查委员应邀集金融、科技及其他与实验相关领域之专家、学者、机关 (构) 代表。外部查委员人数应占总数,不高于委员总数 1/2,但不低于 1/3
- 审查时间:60 日内完成审查及作成核准或驳回创新实验之决定
- 实验期限:以一年为限,得申请延长一次不超过六个月;但涉及应正修法律时,延长不限一次,最长不逾三年。
- 实验终止:实验申请期间届期,未申请延长即终止;申请人可自行终止创新实验